保家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查漏补缺项目(东流村1、2组)第二次
施工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保家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查漏补缺项目(东流村1、2组)第二次,该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以彭水水利发﹝20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饮水保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家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查漏补缺项目(东流村1、2组)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彭水县保家镇东流村1、2组。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整治600m3蓄水池1口,安装φ34×5无缝钢管1250m,PE100级,1.6MPaφ32管400m。
2.4计划工期:2个月。
2.5竞争性比选范围: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为准。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比选工程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psx.gov.cn/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等竞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选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4.2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年12 月15日10:30 时至11:00 时,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到彭水县保家镇人民政府3楼1会议室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6.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sx.gov.cn。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保家镇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5023551269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1778312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