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财农〔2021〕4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水利局、福冠集团: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00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18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效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电话78448505,县财政局农业科78449580,政务便民电话12345。
附件:彭水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彭水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项目主管部门 |
计划投资(万元) |
本次安排(万元) |
资金级次 |
功能科目 |
经济科目 |
备注 |
合计 |
4139 |
1800 |
|||||||
1 |
2021年永丰水库 |
福冠集团 |
县水利局 |
4139 |
1800 |
中央资金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