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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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农〔2021〕4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水利局、福冠集团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00号)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18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效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电话78448505,县财政局农业科78449580,政务便民电话12345。

附件:彭水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彭水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主管部门

计划投资(万元)

本次安排(万元)

资金级次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

备注

合计

4139

1800





1

2021年永丰水库

福冠集团

县水利局

4139

1800

中央资金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

31005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