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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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复函

简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生书包重量的建议》(第23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可依据当天的课程安排,携带学习用品和书本,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分班级建储物柜,学生放学后可只携带当晚要完成的作业课本及相关练习册,其它的学习用品可放置在储物柜里。三是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年级课外作业控制在1.5小时之内;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凡不按规定执行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此复函已经县委教育工委李俊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邮政编码:409600

单位地址:汉葭街道民族路117号

联系人:任春馗

联系电话:7844000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