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润溪乡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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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内容

是否属于涉企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1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施行)第六条第三款。

2

对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

检查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2018年修正)第十条第一款。

3

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二款。

4

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5

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6

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

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以及《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7

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检查

检查水上交通安全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第四条第二款第五项。

8

乡镇渡口渡运安全检查

检查乡镇渡口渡运安全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施行)第三十五条。

9

对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