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3MB**60018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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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农业经营秩序。以县农业农村委的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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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号附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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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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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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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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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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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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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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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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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1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我单位严格遵守《条例》,并无变更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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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春雷行动”、“零点行动”、“ 砺剑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加强宣传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移送公安机关9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件、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件),办理一般行政案件26件,其中渔业9件、农药5件、农产品质量安全1件、畜牧兽医10件(违规调运案件9件,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案件1件)、宅基地1件,现尚有4件案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处罚共计23万余元。 (一)扎实推进农作物种子、农药等执法工作。对115个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7人次,种子抽样16个,植物检疫抽查12个,检查草莓、蔬菜、食用菌等果蔬基地15个,依法没收问题种子51包,没收问题农药11千克,没收问题卫生农药30.27千克,没收问题种苗133株。立案查处5起,处罚没款4万余元。 (二)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为准确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主,全年共计划开展400个农产品例行监测,其中水果70个、蔬菜279个、食用菌15个、猪肉(猪肝、牛肉)6个、鸡肉3个、鸡蛋12个、水产15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样品抽样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县种植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散户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全年共计划开展80个农产品监督抽查,其中蔬菜(水果)62个、猪肉(猪肝、牛肉)9个、鸡肉3个、鸡蛋3个、水产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农产品抽样80个,已检测完毕43个,不合格样品1个,合格率97.7%。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0.12万元,罚款1.1万元。 (三)有效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养殖环节执法监管。一是开展畜禽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日常检查。共检查畜禽养殖场户71家、未发现违规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养殖档案不健全的养殖场6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按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行抽样送检,目前已对辖区内2个蛋鸡养殖场各抽样一次、抽取12枚鸡蛋样品,在屠宰环节抽取猪肉样品4份、猪肝样品4份、牛肉样品2份、禽只胴体分割肉6份,瘦肉精猪尿样抽检42份,瘦肉精尿样企业自主抽检120份猪尿样品,样均来自不同的养殖场户。检测合格率达100%。 2.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监管。2021年共出具产地检疫证明8733张,检疫生猪123666头、牛2618头、羊3362头、鸡156880羽、鸭10662羽、鹅16266羽、兔56350只、蜂250群。查处违规调运案件10件,共处罚款9.8万余元。 3.狠抓家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管。一是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情况。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经驻场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屠宰生猪33671头,检出不合格生猪及不可食用和生猪产品共计229头。确保生猪及生猪产品两证两章齐全安全上市。二是活禽宰杀监管情况。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县城农贸市场全面取缔活禽屠宰,实施活禽定点屠宰(设在山牧公司定点屠宰场)。所有活禽凭检疫证明进场,并经驻场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佩戴脚环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四)持续巩固十年禁捕退捕成效。我县69条天然河流、940.85公里水域已于2021年1月1日零时施行十年禁捕,禁止收购、加工、销售、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建立完善禁捕工作部门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涉渔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涉渔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规范涉渔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禁捕水域常态化巡查力度,加快推进涉渔“三无”船舶和残留网具清理取缔,持续保持江面“四清四无”;三是加强涉渔违法行为全链条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渔获物、制售禁用渔具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切实维护和巩固全市良好禁捕管理秩序;四是加强护渔员日常巡逻巡护管理,加快建设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共计检查与水产品有关的农贸市场310个次,水产品经营市场(商超)800个(家)次,渔具经营销售门店413家次,涉渔餐饮单位2118家次,整改含有“江鲜”、“河鲜”、“野生鱼”、 “乌江鱼”等字样的菜单(菜谱)、店招(门楣广告)43个,动员组织自行拆解销毁乡镇自用船舶38艘,收缴违规渔具971副(张)、钓具547根,放生渔获物约883公斤,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9起,行政处罚立案调查9起10人,处罚款8.4万元。同时结合《长江保护法》《禁捕决定》的贯彻实施,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长江禁捕法律政策,积极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十年禁捕”落地生效。 (五)稳步推进农机执法工作。目前我县“渝01 ”牌照40台,其中变型拖拉机15台,联合收割机5台,田间作业的拖拉机10台;挂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共计328台。认真开展省际协查,我县假牌假证挂外省籍拖拉机牌照车辆在册共318台,已抄告给安委办、交安办及所涉乡镇(街道)。共开展安全宣传90余次,安全教育31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农业机械153台次、农机专业合作社1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60余人次,排查隐患46起,均已完成整改,劝说车主自动上缴号牌59块。 (六)不断强化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了春节期间7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线索、29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卫星图斑线索的核查,对执法检查发现、乡镇反馈、移交案件线索43起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下达了4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起非法占地建住宅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严重不适应。违法成本低、手段弱化、行政执法难。 (二)执法装备落后。我队仅有1辆执法车,无法满足日常执法监管、巡查检查工作需要;其他执法装备及执法手段落后,影响和降低了执法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围绕保障农业安全,为提供优质农产品加强执法检查、抽查,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以办理行政执法案子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宣传车、广播电视、报刊、标语、赶场咨询、传单、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农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把农业法律法规送进基层,送到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手中,提高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普及率。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自觉监督,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强化执法检查 1.遵守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使用现场检查系统,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协同配合,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一是主动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作,强化水陆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持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加强与周边区县的联系,对交界地域(水域)、共管区域联合开展执法,实现步调一致,营造“春雷行动”的浩大声势。 (三)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对行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农业执法职能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二是对拟立案的和下阶段发现的违法案件依法立案调查,有效震慑农业领域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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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3MB**60018E 有效期:2021年11月10日到2026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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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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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田苗 联系电话:1889602**46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