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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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学校提供信息与技术装备、后勤管理和学生资助服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鼓楼街6号

法定代表人

王羽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11

211.69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严格执行章程。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县教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1、承担全县教育装备的建设、管理、培训和应用工作,指导各学校科技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普及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开展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培训、应用工作。2、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工作,精准落实贫困生的生活补助。 3、规范本中心档案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做好资助资料的归档工作。 4、完善政策,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贷后管理、信息变更、本息催缴等工作。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组织乡、村、中心学校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催收工作,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监管措施,确保贷款本息回笼率达到100%。 5、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大学生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工作。同时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拓宽渠道,通过媒体专访、热线电话、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不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方案和国家资助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贷款10032人,发放贷款金额12884万元,针对学前、义教、高中、中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65011人,资助金额6367.47万元,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的问题,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从而提高社会满意度,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并赢得上级单位好评,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四、不存在以下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涉及法律诉讼等处境。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五、提升措施。 本单位今后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争取更好的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公章:

2025-03-03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舒琴  联系电话:18996947213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