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彭水自治县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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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2〕3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彭水自治县政银企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构建政府组织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实体经济融资对接长效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彭水自治县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作为总召集人,县政府有关分管副县长作为副召集人,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服务中心、人行彭水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彭水自治县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发展中心,由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联络员,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金融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思路;

(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解决银行与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政银企涉及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每半年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主持;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

(四)联席会议会商审定的重大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确定分工,由事项具体牵头单位组织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并将落实情况按要求上报联席会议。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6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

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