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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户路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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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户路建设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办法实施提出的背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在现有农村公路路网基础上,开始建设群众入户路。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规范入户路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建成群众满意的入户路。

三、文件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8年第4号)、《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彭水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彭水县范围内的入户路建设管理。入户路是指是由村组道路连接村民集中院落的支线道路。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第十条入户路施工采用《彭水县入户路通用图》,路面宽度为3.5米,路面结构为20厘米厚C20水泥混凝土面层,原则上每300米设置一个错车道。局部特殊路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适度降低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申报条件

(一)乡镇(街道)须提前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情况现场核实后申报项目,并按程序做好村(社)、乡镇(街道)入库资料。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起止点名称、建设里程、路面宽度和绩效等内容。一个项目涉及多条线路应分别明确起止点及相应里程等内容。

(三)申报项目应集中村组实施,严禁多村多组交叉申报。受益群众应自行将路基拓宽至4米以上,完善必要的涵管、边沟等工程,并达到路面工程施工条件。对路基宽度未达到4米,或有危岩、地质灾害等重大安全隐患路段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位于自然保护核心区或缓冲区内,需新建路基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十 入户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入户路的验收由项目业主组织,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县交通信息与工程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参与验收。

六、新旧政策对比

本办法无相关上位法律法规和文件,也无旧的相关政策。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和政策帮助

暂无。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2年4月2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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