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 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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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

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印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到2025年:

1.清理规范收费取得明显成效。

2.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

3.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

4.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

5.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1.规范工程安装收费。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收费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至用户表计前范围,不得向红线外延伸。不得再收取国家和重庆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类似名目费用。

2.取消不合理收费。自202131日起,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环节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3.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由政府负责建设。

4.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接入工程的管线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责建设,有关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5.明确用户主体责任。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向买受人收取。

6.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

7.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

8.规范转供主体收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其它费用。

9.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制度。

10.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统筹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坚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

11.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制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12.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

14.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稳妥推进实施。

3.强化监督检查。

4.积极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