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彭水自治县2024年“幼升小”入学政策解读
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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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教委于4月19日印发通知,4月23日通过政府网站向全县市民作了公告。通知明确规定,县城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两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小学学区划分

县城公办小学:是指彭水一小、彭水二小、彭水三小、彭水四小、彭水五小、两江小学、森林希望小学、隆鑫希望小学等8所小学,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社区的网格为依据划分学区,网格划分详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4〕51号)附件。

其他公办小学:除县城8所公办小学外,全县其他公办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所在乡镇(街道)学区划分组织招生。
    小学招生办法

1.县城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居住在县城,但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所在学区学校招完“三对口”适龄儿童后,若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学区有户籍无产权房、学区无户籍有产权房、随迁子女类先后顺序分批次招生。当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时,以户籍为准划片入学。

3.非县城公办小学招生以适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根据学区划分,在对口学校就读。学位不足的乡镇小学,可参照县城公办小学分类招生办法组织招生。

“幼升小”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