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度全县消防工作
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7〕180号)和《彭水自治县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彭水安委〔2019〕8号)有关规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020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全县消防工作综合检查等次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46个)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族宗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供销合作社。
汉葭街道、绍庆街道、桑柘镇、鹿角镇、黄家镇、普子镇、龙溪镇、梅子垭镇、太原镇、大同镇、鹿鸣乡、棣棠乡、乔梓乡、郎溪乡、三义乡、石盘乡、桐楼乡、诸佛乡。
二、 良好等次(18个)
郁山镇、保家镇、龙射镇、连湖镇、万足镇、新田镇、鞍子镇、平安镇、长生镇、走马乡、石柳乡、岩东乡、润溪乡、龙塘乡、芦塘乡、善感乡、双龙乡、大垭乡。
三、合格等次(3个)
靛水街道、高谷镇、联合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