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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03XY/2026-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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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6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府办发〔2026〕14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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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6年蔬菜产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实现生产稳定发展、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目标,切实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高产高质高效、稳产保供提单产”为核心发展思路,聚焦高山蔬菜、设施蔬菜两大重点产业,通过稳面积、提单产,2026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29万亩、产量50万吨以上,推动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体系布局,夯实全链条发展根基。

立足县域立体气候特征,坚持统一规划与合理布局,差异化构建多元化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打造以汉葭、绍庆、靛水为核心的城市保供基地,以大同、桑柘、石盘为重点的高山蔬菜产业带,以及新田、保家、高谷等平坝地区时令蔬菜基地,推动规模化、设施化协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产地初加工与冷链物流建设,强化储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关键环节,减少流通损耗;同时深化与大型商超、龙头企业的产销对接,拓展订单生产与基地共建模式,支持种植主体整合资源构建加工仓储冷链一体化产业链,提升综合保供能力。有序推进老旧基地改造与冬闲田利用,在主茬生产基础上适度发展速生叶菜等短平快品种强化生产监测与信息发布,依托互联网+”畅通出村进城通道,构建灵活高效的产销平衡机制,有效应对市场波动。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品牌培育水平。

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规范种子、化肥、农药等市场秩序,加强生产资料调运储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安全管控体系,完善产品追溯机制,实现风险可防可控。同步深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鼓励经营主体创建特色品牌,加大优质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参与各类展销活动,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基地与加工项目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名优蔬菜品牌,推动产业向品牌化、高端化迈进。

(三)深化科技赋能增效,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全面推广嫁接育苗、肥水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尾菜资源化利用等关键适用技术,发挥低海拔地区设施农业优势,提早开展集约化育苗,推广大棚覆盖与地膜覆盖技术,有效防范倒春寒等气象风险。深化院地、校地合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服务渠道,开展田间实训与技术指导,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蔬菜生产骨干。健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股份合作与联合经营,优选良种良法与配套装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稳步提升单产水平。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地块,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与菜农持续增收。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建设100亩以上高质高效示范蔬菜基地的经营主体,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标准为:200/亩(食用菌按1:5的比例折算)。

(二)山葵种植基地补贴:县内从事山葵标准化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面积5亩以上,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标准为:600/亩。

(三)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县内种植青菜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将青菜头运输到指定收购地点销售,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标准为:80/吨。

(四)支持建设蔬菜加工厂房、加工设施设备、标准蔬菜大棚、冷链设施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有效总投资的50%

(五)对2026年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复查换证的每个产品补助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5万元(同一产品获得多个认证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对2026年新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农产品每个奖励3万元。对2026年代表彭水自治县新申报“全国名特优新”称号的农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获“全国特质农品”称号的产品生产企业奖励2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强化对全县蔬菜生产的统筹指挥。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辖区蔬菜生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加强部门协作。

县级有关部门围绕蔬菜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做好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技术指导、市场监管、设施配套等协调服务工作,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科学考核指标体系,从严从实开展年度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未完成蔬菜生产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菜篮子”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6年乡镇(街道)蔬菜目标任务表

附件

彭水自治县2026年乡镇(街道)

蔬菜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吨

序号

乡镇(街道)

面积

产量

保供基地

1

汉葭街道

1.64

2.85

2

绍庆街道

1.50

2.65

3

靛水街道

0.97

1.43

4

高谷镇

0.81

1.33


5

郁山镇

1.10

1.73


6

保家镇

1.73

3.26

7

桑柘镇

1.75

3.26


8

鹿角镇

0.75

1.35


9

黄家镇

0.60

1.07


10

普子镇

0.75

1.37


11

龙射镇

0.86

1.43


12

连湖镇

1.07

1.32


13

万足镇

0.52

0.96


14

新田镇

1.41

2.70

15

鞍子镇

0.64

1.12


16

平安镇

1.3

2.45


17

长生镇

0.24

0.48


18

龙溪镇

0.54

0.96


19

梅子垭镇

0.54

0.90


20

太原镇

0.30

0.43


21

大同镇

0.64

1.22


22

鹿鸣乡

1.33

2.35


23

诸佛乡

0.30

0.43


24

走马乡

0.70

1.22


25

石柳乡

0.53

1.07


26

岩东乡

0.53

0.95


27

润溪乡

0.96

1.43


28

棣棠乡

0.40

0.65


29

乔梓乡

0.35

0.66


30

龙塘乡

0.46

0.90


31

联合乡

0.30

0.43


32

芦塘乡

0.30

0.43


33

朗溪乡

0.86

1.53


34

善感乡

0.46

0.78


35

三义乡

0.29

0.41


36

双龙乡

0.29

0.55


37

石盘乡

0.58

1.00


38

大垭乡

0.35

0.53


39

桐楼乡

0.35

0.41


合计

2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