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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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财预指〔2020378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直达)

资金的通知


县卫健委: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市对区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县政府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现调整下达你单位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 元(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使用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128


























抄送:社保科、国库科、支付中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