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特殊救助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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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特殊救助财力补助资金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区县特殊救助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2〕32号)、《市对区县特殊救助机制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经研究,现将市对县特殊救助财力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给你单位(分配项目及支出列报科目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资金全部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901001中央直达资金”,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特殊救助财力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