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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然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日期:2021-11-29
重庆市自然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类型等级划分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
暴雨预警信号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强天气警报不分级别 未来0-2小时会出现短时强降水(1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雷电、阵性大风(风力 达7级以上)、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高温预警信号
日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干旱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一周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标准,或已达重旱标准,旱情仍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重旱标准。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大风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13级以上,或已达阵风13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11级以上,或已达阵风11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
2.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9级以上,或已达阵风9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或已经受大风影响,阵风可达7级以上,或已达阵风7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雷电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大雾预警信号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4.减少户外活动。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交通、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
3.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工作;
2.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3.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3.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冰雹预警信号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
2.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
高温中暑等级预警I级 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日最高气温连续5天达到40°C以上;
II级 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日最高气温连续3天达到40°C以上;
Ⅲ级 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日最高气温连续7天达到37°C以上;
Ⅳ级 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自治县)日最高气温连续5天达到37°C以上;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5天出现4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且未来2天以上还将出现4级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极度危险,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
2.严管野外火源,加大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打击力度;
3.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导检查;
4.增设林区路口检查卡点,增加巡护人员;
5.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
6.必要时区县政府可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橙色
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等级预警I、II、Ⅲ、Ⅳ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四级(有一定风险(Ⅳ级)、风险较高(Ⅲ级)、风险高(Ⅱ级)、风险很高(Ⅰ级)),通过结合降水预报技术,每日以地图的方式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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