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彭水自治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有序推进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在彭水自治县的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将《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彭水自治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
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彭水自治县)
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推进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以下简称“奖补项目”)在彭水自治县的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根据《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重庆武陵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渝林生〔2025〕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内容
奖补项目彭水自治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高标准油茶林33000亩(其中“四旁”种植23700亩、灌木林地等新造林3800亩、低效人工商品林更新造林3000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2500亩);新建水肥一体化1095亩,配套建设供水供电设施;各措施类型至少建成示范样板1个;新建油茶果储运初加工基地7个;开展科技支撑与技术服务3项;积极推动油茶品牌建设,促进形成“以二带三促一”全产业链梯次发展格局。
二、建设方式
县人民政府为奖补项目建设主体,并明确县林业局履行项目法人责任,负责具体项目建设与日常管理。奖补项目建设期为2025—2030年,期间严格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县林业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单位;乡镇(街道)作为属地管理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会同县林业局共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三、实施计划
(一)高标准油茶林建设。
实施计划分为2025年度、2026年度,分年度开展作业设计及招标实施;每个年度计划任务实施的第1年为栽植,后续5年进行抚育管护。按照“县林业局+乡镇(街道)+施工单位”方式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履行建设期内建设及管护责任,鼓励施工单位流转林地经营权进行长效经营。
(二)水肥一体化及配套给水供电设施建设。
实施计划全部在2025年度,建设区域均作为项目示范点建设,施工期限为1年。县林业局统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乡镇(街道)配合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用工、用电、用水。奖补项目建设期内施工单位对建设质量负责,并负责后期的运营维护,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三)油茶果储运初加工基地建设。
实施计划为2025年2个、2026年2个、2027—2029年每年1个,鼓励提前建设并投产使用。该项目参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程序进行补助和管理,乡镇(街道)作为项目业主,组织村集体或社会主体因地制宜申报油茶果储运初加工项目;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的实行全额补助,建设产权隶属村集体,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茶果储运初加工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按照职能职责组织项目入库。
(四)科技支撑与技术服务。
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托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国家级油茶专家开展油茶良种筛选与区域试验示范、油茶丰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油茶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彭水自治县油茶科技支撑能力,对奖补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县林业局油茶技术服务团队依托国家和市级技术指导组挖掘本地油茶资源,创新油茶发展新领域、新技术。
(五)示范样板建设。
在作业设计环节结合现地调查,将立地、交通等条件好的区域规划为示范点。对示范点明确一对一技术帮扶,多维度进行典型宣传,营造油茶产业发展良好氛围,带动全县现有油茶林管护提质。
四、建设流程
(一)作业设计。
县林业局根据《实施方案》、相关技术规程并结合县域实际组织编制作业设计,按程序审查批复。其中:油茶林新造、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水肥一体化建设的作业设计经县林业局组织开展评审后报市林业局审核后批复;其他建设内容的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由县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报市林业局备案。作业设计编制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执业能力,对照《实施方案》《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用地会审工作规则(试行)》(办生字〔2025〕74号)、国家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等规定,对拟纳入项目实施范围的小班逐个进行现地核查、现地开展设计,不得将不符合用地要求、油茶种植立地条件、用水条件以及未取得农户同意的地块纳入作业设计范围。设计单位负责将审批的作业设计上图,涉及作业设计变更的上图成果应同步变更。
(二)确定施工单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作业设计建设内容、投资标准及年度建设计划,在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下开展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受县林业局、属地乡镇(街道)共同指导和监督,确保高质量、按期整体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其中油茶果储运初加工基地建设由乡镇(街道)采购招标,其他建设内容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招标。
(三)技术交底与培训。
设计、施工、监理、监管单位通过“会议+现场”的方式共同到场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单位要向施工、监理单位说明作业设计技术要点,确保准确掌握作业设计各项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监理。技术交底过程中,乡镇(街道)有关负责同志要全程参与。培训多层级全覆盖开展。一是县级集中培训。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涉及的乡镇(街道),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统一培训。二是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联络乡镇(街道)、村集体及监理单位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三是项目科技支撑单位和县林业局技术指导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栽植示范,并常态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重要物资质量把控(具体质量指标见作业设计)。
1. 种苗。严格执行种苗“四定三清楚”“三证一签”等管理规定和油茶相关标准。一是种苗采购、调运前需通过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审查备案,审查内容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苗木规格、穗条来源(提供穗条采购合同及发票、销售凭证、穗条标签、穗条检疫证书等复印件)等。二是县林业科技推广站要对种苗调运全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起苗现场监督,并动态向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报送调运进度,杜绝起苗、调运时间过长影响苗木成活率。三是种苗到场由乡镇(街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县林业科技推广站进行抽检,确保合格苗木上山栽植。经具体施工班组验收确定合格的苗木,因后期栽植、管护原因造成苗木损失的由施工班组补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四是种苗要分品种堆码,分品种专人按设计要求隔行(株)放苗,使用标签标示品种栽植窝点,其中“四旁”种植使用系带、喷漆等方式对品种进行区分,确保品种在田间合理配置。五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种苗调运、使用档案(包括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良种证、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检疫证书等);监理单位对所有“四旁”栽植油茶苗要有明显标记物,作为计数、核对的依据。监理报告要写明种苗质量验收、监理工作开展等相关情况,确保种苗质量追踪溯源。
2. 肥料。有机肥、复合肥均需符合项目作业设计、招标文件质量指标要求。一是肥料采购、调运前需通过县林业局审查备案,施工单位报告县林业局组织监理单位共同前往肥料加工厂检查,通过后方可采购、调运肥料。二是施工单位与肥料供应厂商要共同对肥料质量进行承诺。三是施工单位要对肥料调运向县林业局动态报送调运进度,每批次调运到场肥料需留样送检(检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有机肥必须完全发酵,避免烧根,送检肥料与承诺不符或因肥料原因造成苗木损失的严格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3. 水肥一体化及油茶储运初加工设备。所购设备需符合作业设计参数要求,对于因生产实际确需调整的需先向县林业局书面报告说明后再进行调整。所购设备、材料均需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五)组织实施与管护。
施工单位根据作业设计建设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种苗采购、肥料采购、种苗保护措施、采伐组织、人员配置、施工工序、农户协调、栽植计划、管护计划、工资保障、自查验收、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清单化、责任化推进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到人。施工方案经建设主体或县林业局审查通过后有序组织实施,确保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详实记录施工日志,监理单位记录监理日志,并由当天现场负责人员签字。监理单位对打窝、施底肥、种苗放置等栽植环节实行工序验收,前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未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及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向施工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并报送县林业局备案。项目严禁违规发包、转包、分包。鼓励施工单位联合乡镇(街道)具有项目实施基础的油茶企业、专业合作社、油茶协会、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组成施工班组参与项目建设。按程序完善林木采伐、用地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禁止违规采伐。对于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环节要严格公开透明,乡镇(街道)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内容信息及油茶种植分户明细、采伐明细、农户管护费、务工劳务费用、带动贫困户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作业设计的,按照财资环〔2024〕139号、林生发〔2025〕5号等规定进行调整并履行变更手续后实施。
(六)年度检查验收。
1. 油茶种植。项目建设完成1个月内,施工单位报告乡镇(街道)后组织自查验收,自查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到位,自查验收报告经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报送县林业局,作为申请县级年度检查验收的依据。县林业局未收到施工单位的自查验收报告及自查验收报告未经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监理报告为不合格等情况,县林业局不予组织进行县级检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由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单位对照年度绩效目标、作业设计于每年4月前进行完成。县林业局对验收单位检查验收结果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林业局作为市级检查验收依据。验收单位需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落地上图。施工单位需对各级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 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并经调试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施工单位报告乡镇(街道)后开展自查验收,自查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整改到位,自查验收报告经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报送县林业局,作为申请县级检查验收依据。经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至国家级检查验收期间的后期维护和运营。
3. 油茶果储运初加工基地。项目建设结束,相关设备经调试运行后,由乡镇(街道)向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共申请共同验收,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要求。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要指导村集体做好资产管理,通过联合经营、租赁等方式保障设备正常运营,探索加工设备多元化利用,形成多重效益。具体经营单位需承诺持续经营,不得闲置。
(七)中期评估。
项目建设第3年(2027年),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联合乡镇(街道)审核汇编评估资料,接受中期评估。具体时间以市林业局要求为准。
(八)竣工验收。
项目整体完工3个月内,县林业局对照绩效目标组织乡镇(街道)、设计、监理、验收、结算审核等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并组织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应抓紧整改,整改合格后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提请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整体验收。
(九)长效经营。
竣工验收后将资产移交至所属农户,属地政府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指导开展后续管护经营。鼓励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油茶基地打造为林业标准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乡镇(街道)调查农户后续经营管护意愿,鼓励将林地经营权流转至村集体,引入有实力、有情怀的社会主体流转经营权进行长效经营管护。
五、资金拨付
(一)履约保证金。
采购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向县林业局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法定金融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建设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
(二)启动资金。
采购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出具发票,申请拨付20%的启动资金。
(三)进度资金。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出资金划拨申请,并提供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工程清单、合同、税务发票等材料;监理单位、乡镇(街道)对资金申请审核确认后报送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核定后提交县财政局划拨资金。其中涉及货物采购的费用需提供相应供销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涉及农户管护费的由施工单位收集支付明细由县林业局统一打卡支付。进度资金支付不得超过年度建设内容对应投资的60%(含启动资金)。
(四)年度尾款。
经年度检查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相应年度建设内容对应投资的30%。年度验收整体达到合格要求的,按照合格面积申请拨付资金,未合格部分整改合格后申请拨付剩余资金;整体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待整改合格后申请拨付资金。拨付流程同进度资金拨付。年度建设内容对应投资剩余的10%待国家级整体验收通过并下达最后10%中央财政资金后支付。
(五)不予拨付资金情形。
一是未按进度施工;二是建设质量不达标;三是未及时兑付农民务工劳务费;四是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未妥善处置;五是造成信访舆情事件未妥善处置;六是出现审计等检查发现施工不合格,建设数据不真实的。
(六)其他资金支付。
一是油茶储运初加工基地建设资金支付按照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二是设计、监理、验收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其中监理费用与县级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挂钩,项目建设过程存在问题,但未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的,对照验收合格标准,每低于合格标准5个百分点的,扣减年度监理费用的10%,最多扣减50%;对于监理履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造成的质量问题属施工单位责任。验收费用与市级检查验收结果挂钩,对于县级年度检查验收合格,市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两级验收报告合格率差额扣减年度检查验收费用。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管理体系。构建项目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任务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县政府统筹。成立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为成员的彭水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项目重点问题。二是财政监管。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等进行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委对使用衔接资金的建设内容负责指导,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等进行日常监管。三是行业监管。县林业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专班,成立分乡包片督导组、常态化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进度调度及开展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四是属地管理。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组织召开群众会宣传落实政策,保障落实用地,监督施工单位高质量规范开展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自查验收、资金申请等进行审核。(具体职责见目标责任书)五是设计单位。按照市级批复实施方案,结合彭水实际科学开展作业设计,对实施地块合规性、建设措施可行性、建设进度合理性负责,负责作业设计上图及客观原因设计变更等工作。六是施工单位。负责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明确施工监督员,记录施工日志,开展抚育管护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及真实性负责。七是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开展阶段验收,对施肥等隐蔽环节进行旁站监理,并出具监理报告,对未按要求施工的督促整改,在项目施工期间出具监理周报,建设期内每半年出具监理半年报告,监理报告作为向市林业局报送进度的依据。八是验收单位。根据作业设计,结合施工单位自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等开展县级检查验收及年度建设任务上图,对验收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有关规定,将绩效管理融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围绕绩效目标高标准落实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各级单位要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确保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效益。
(三)实施管理。项目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工序实施,非梯次开展的工作同步进行,缩短工期;整地、打窝、施底肥、栽植等需梯次开展的工作务必在前一工序达到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开展下一工序工作。设计、监理、验收各环节发现问题相互校正,各级、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向前序环节追溯,将问题根源落实到具体单位,在合同签订中将相关问题与资金支付挂钩。
(四)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资金概算及项目合同规范使用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预算执行,申请划拨资金需要资料齐全,不得超进度划拨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其中,中央资金仅支持项目直接费用。
(五)合同管理。将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各级管理要求纳入合同,规范签订合同,对建设内容、建设工期、质量要求、管护措施、管护时限、管护责任及资金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责任与义务,明确违约条款。
(六)安全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均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相关工作的安全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预防,遇极端恶劣天气严禁野外施工作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档案管理。一是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档案,及时全面收集整理项目文书、财会、技术、项目实施前中后影像等档案资料,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各单位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报送县林业局备份存档。总体资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资金下达文件、种苗“三证一签”、落地上图成果、作业设计、作业小班矢量化文件、采购文件、监理或阶段性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等材料。二是油茶奖补项目档案材料须按项目统一规定标识,完整存档。三是油茶奖补项目文件与档案应同时有电子档案库和纸质备份。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纳入县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
(二)本项目为油茶产业发展项目,鼓励乡镇(街道)引入社会主体参与建设,进行长效经营管护,形成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三)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实行报告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印发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