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11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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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

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教育法规,依法治校,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中学教育任务,组织制定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二)单位构成

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学校内设7机构处室,分别是党委办、行政办、教处、德育处、教科室、团委、督导中心总务处、艺体中心、医疗卫生科等科室。

2、我校领导职数:书记1人,校长1人,副校长4人。工会主席1人(副校长兼任)。

3、彭水中学编制数390现有在职教职工360人,退休教师120人,暂不清退3人,遗嘱补助2人,并于2019年完成了岗位设置及聘用,现有正高4人,高级教师82人、一级教师124人、二级教师134人、管理人员1人。未确定等次1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初预算数 914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5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11.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96.57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62.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减少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914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198.4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99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3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2.35万。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11.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4.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3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8.42万元,比2024年增加14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1.04万元,比2024年增加134.1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较多,以及新招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8万元,比2024年增加7.38万元,主要是暂不清退人员生活费7.2万元和高中学生资助0.18万元等,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和暂不清退人员生活费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彭水中学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0.63万元,比2024年增加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彭水中学无使用因公出国费用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接待数没有太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3万元,比2024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的使用率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0.88万元,比上年减少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贺文佳;联系方式:178309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