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05132Y/2021-00127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9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防汛指〔2021〕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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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截止202191910,我县本轮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中小河流河道水位保持在警戒水位以下。依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指决定于91911时,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尤其是传染病疫情发生,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要继续履行汛期党政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做好雨情、水情和灾情信息报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