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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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解读

为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要素,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扎实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彭水自治县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彭水府发〔202012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对《扶持办法》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中央、重庆市高度重视引进外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从发展机遇来看,我县面临国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从发展短板和竞争环境来看,我县地处渝东南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还不牢固,政策环境等竞争软实力还不强,原有的不成系统的分项政策已逐渐难以适应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招商引资的新形势。因此,制定更加开放、更加明晰、更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政策尤为迫切。

依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政策,在总结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彭水实际,起草了《扶持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14届县委第11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326日印发。

二、《办法》主要亮点

1.彭水享有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和少数民族地区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50%和所得税40%全部留存彭水,根据企业税收贡献度奖励70%用于企业产业发展,高管个人所得税奖励100%用于生活补贴优惠政策;享有中国证监会支持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上市政策;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国家“民贸民品企业融资贴息”(基准利率中央财政贴息2.88%);民族文化旅游企业享受“民族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工业用地和园区标准厂房可先租后售直至零地价、零租金等诸多优惠政策,打造政策洼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吸引企业投资。

2.扶持对象涵盖了制造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特色农业产业、社会事业、科技创新、 金融业及经济贡献奖励、融资奖励、落地奖励,既突出了彭水的资源优势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同时奖励扶持加全面更加具体。

3.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彭水投资项目,在以上政策基础上,由县政府实行一事一议,突出招大引强的政策导向。

4.对本土企业与外来企业新建项目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借助内力与外力共同推动彭水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