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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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有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1〕9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指出,要完善国家质量激励政策,继续开展国家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形成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深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活动,区县可结合实际按规定开展项目表彰,对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

二是质量提升工作被列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各区县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将其列入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在2021年度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中,中国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重庆名牌农产品、重庆老字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李春奖、路港杯、大禹奖、重庆市水利工程优质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创建等14类知名品牌增量及增速纳入考核内容。从提升考核成绩的层面来讲,制定出台质量奖励相关政策具有现实意义。

三是加快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县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业申报知名品牌,但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品牌意识淡薄仍然是制约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政府层面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本土企业,特别是助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作用。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办法的适用主体。第二部分为奖励范围,明确了具体的20个奖项。第三部分为奖励标准,对各类奖项的具体奖励标准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奖励办法,对参评前置条件以及奖励方式进行明确。第五部分为申报程序,对申报表彰的奖励的具体流程进行明确。第六部分为资金来源,明确了办办法中奖励资金的来源。第七部分为其他说明,明确了纪律要求、工作要求及生效时间等。

本办法要求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即可参加评选,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

三、关键词解释

1. 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2.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是由市政府授予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最高荣誉奖。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的主办单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周期为2年,表彰名额为市长质量管理奖不超过5个、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不超过5个。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企业各奖励50万元。

3. 彭水自治县县长质量管理奖。县长质量管理奖是县人民政府授予企业或组织在质量发展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最高荣誉奖,主要表彰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加强品牌建设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以及在质量振兴、质量强县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

4. 重庆市老字号奖。重庆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市商务委牵头组建重庆市老字号评审认定委员会,每两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重庆老字号名录。

5. 名牌农产品奖。中国名牌农产品是指经评选认定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并获准使用“中国名牌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农业农村部成立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重庆名牌农产品,是指在重庆市境内生产、经评选认定获得“重庆名牌农产品”称号、并获准使用“重庆名牌农产品”统一证书及标志的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委成立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

6. 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7. 国外商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获得正式注册的商标。

8.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9. 农产品商标。指注册类别为29/30/31类属于用于农产品使用的商标。

10. 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是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的绿色无污染可食用的食品。

11. 有机产品认证。指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12. 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农产品就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经国家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农产品。

13. (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简称鲁班奖,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建筑业协会实施评选的奖项,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14. 詹天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大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全国建设系统工程奖励项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首批核准的科技奖励项目,也是中国土木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的最高荣誉奖、“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奖项。

15. 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16. 大禹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在水利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由中国水利学会设立和承办、面向全国水利行业的科学技术奖。

17. 重庆市水利工程优质奖。重庆市水利工程优质奖是我市评选的水利行业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是以工程质量为主,兼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的优质工程奖,分为金奖和银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总数额为3~5个。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庆市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的管理工作。

18. 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简称李春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联合设立,是中国公路交通行业最高质量奖。

19. 路港杯奖。重庆市交通路港杯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简称“路港杯三优奖”)是重庆市市级交通行业奖,是重庆市交通行业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的最高荣誉奖。

20. 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 本办法受理的奖项必须是国家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公告并获得相应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机构出具认证证书的项目。

2. 本办法所规定的奖励范围,指本办法执行后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获得的奖项。对首次获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按照实际获奖项目标准予以奖励。

3. 对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市、县相关奖励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奖。

4. 凡符合申报奖励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应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向县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递交质量强县奖励申报材料(质量强县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认定或核准所获奖励的批准文件、证书等),由县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