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非必须招标工程扶贫项目承包商随机抽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必须招标工程扶贫项目管理,规范项目业主行为,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根据《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2号)和《重庆市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渝公管发〔2019〕8号)规定,非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可以在承包商备选库中随机抽取承包商。
二、《办法》适用范围
(一)扶贫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400万元);
(二)扶贫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万元)。
属于第(一)、(二)项规定的项目可以在承包商备选库中随机抽取承包商,严格按照《办法》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公开比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发包方式择优确定承包商。
三、企业进入备选承包商库的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低资质;
3、信用良好,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 “黑名单”)。
四、抽取项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项目抽选公告;
4、项目合同范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承包商抽取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项目业主根据项目需要选择抽取承包商类别及资质等级,填写“项目施工(勘察、设计或监理)承包商随机抽取申请表”,并提供的相应材料,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抽选公告、进行抽取和公示结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