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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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547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含三个部分内容,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总体情况及背景依据
   根据“一主两辅两传统”产业布局,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调整中药材种植结构,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道地中药材,2025214日,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后形成《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35日,经县乡村振兴工作专班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呈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适用对象

1.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各类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

3.其他各类适用于《实施方案》的主体。

方案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

明确今年在适宜区域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10000亩,在地中药材面积稳定10万亩,分品种下达种植和新建(改扩建)加工厂的目标,重点有计划地扩建两个药食同源品种黄精和紫苏。

第二部分是工作重点

一是抓好种苗繁育;二是优化种植结构;三是推进产地加工;四是做好市场营销;五是加强品种保护;六是开展技术服务。

第三部分是政策支持

一是种植基地补贴。黄精种植面积20100亩,每亩补贴1000元;紫苏种植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二是产地加工补贴。对从事中药材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三是试验示范补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经申报核准后可享受补贴。享受财政补贴,业主申报,经村、乡镇(街道)的初审合格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入项目库,县农业农村委再召集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建设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投入保障。三是加强监管考核。

三、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2024年相比,2025年黄精种植基地享受补贴的面积发生变化,由50100亩变为20100亩;前胡种植基地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四、解读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实施方案》由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梅建西;联系方式:023-78865000

五、政策兑现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政策兑现机构的名称: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

联系方式:023-78842269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1日—9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1日—次年430日)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