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府办发〔2025〕1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彭水自治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一主两辅两传统”产业布局,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调整中药材种植结构,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道地中药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在地中药材面积稳定10万亩,在适宜区域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10000亩,其中:黄精2000亩,紫苏8000亩。新建(改扩建)中药材初加工厂2个。实现中药材综合产值1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种苗繁育。鼓励有意愿、有技术、有实力、诚实守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黄精、紫苏中药材品种,积极开展露地及设施育苗,推行集中育苗、统一供苗,确保种苗质量,满足全县中药材种苗供给需求。
(二)优化种植结构。立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总体要求,兼顾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药”套作、间作、轮作,鼓励开展林下种植。实施中药材政策性保险。推行订单种植,重点支持种植黄精、紫苏主推品种。
(三)推进产地加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情况,因地制宜从事中药材初选分级、分拣清洗、烘干晾晒、整形切片等初加工生产,积极引进、培育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开展中药材饮片、饮品、制品等精深加工,提高中药材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加产业效益。
(四)做好市场营销。依托彭水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国医药集团、北京同仁堂、华润三九集团、太极集团、北京本草方源药业集团、逢春制药有限公司、黔中道紫苏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建立产销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中药材产业销路,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提高中药材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品种保护。加强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对黄精、紫苏等道地中药材实施区域保护。开展适宜品种筛选试验,选育培育黄精、紫苏优良品种,推广高质高产高效中药材品种。
(六)开展技术服务。围绕黄精、紫苏等中药材品种,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邀请中药材技术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工作,提升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懂技术的中药材土专家、生产能手。
三、政策支持
(一)种植基地。按照“粮+药”种植技术规程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种植,经申报核准,黄精种植面积20—100亩,每亩补贴1000元;紫苏种植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严格执行种苗检疫制度,县外调种苗需提供检疫证书和供方生产经营许可证,否则不予补贴。
(二)产地加工。经申报核准,对从事中药材初选分级、分拣清洗、烘干晾晒、整形切片等初加工生产和中药材饮片、饮品、制品等精深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财政全额投资实施的固定资产类项目,所建成资产划归村级集体,按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营管理。
(三)试验示范。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合作,开展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经申报核准后可享受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等分管领导组成的中药材产业发展专班,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资金保障,落实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保障中药材产业各关键环节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引导和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用好用活小额信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等金融信贷政策,健全完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补贴制度。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快速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发展壮大地方经济。
(三)加强监管考核。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求,将中药材产业发展纳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7日印发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