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6年4月21日,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含四个部分内容,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总体情况及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守粮食安全底线,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中央、市委、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粮油生产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彭水自治县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2026年2月24日,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2月25日,吉光副书记召集各部门进行会审;2月28日,小勇副县长再次召集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彭水自治县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核,呈报第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73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适用对象
1.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各类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
3.其他各类适用于《实施方案》的主体。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
明确2026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120.76万亩、总产量33.09万吨,其中大豆种植面积6.84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6万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0.3万亩(其中油菜面积24.2万亩)。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主体100家以上。
第二部分是工作重点
从稳定粮油播种面积、严格土地资源保护、调优粮油种植结构、提升粮油机械水平、推进农田改造提升、开展生产试验示范、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九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是政策支持
从耕地保护(标准为当年下达资金总额/上报补贴面积)、农机购置(按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执行)、试验示范(执行标准基地面积大于30亩,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低积累品种子(标准为水稻品种53元/公斤、玉米品种22元/公斤,不足部分农户自行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物资:大豆种子3.5公斤/亩、玉米种子1公斤/亩)、农业保险、红薯绿色高产高效(红薯50亩以上产量2200公斤的补贴150元/亩)、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油菜30亩以上产量142公斤的补贴100元/亩;玉米50亩以上产量452公斤的补贴150元/亩)八个方面给予补贴政策。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物资保障。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四是加强检查考核。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与2025年相比,减少种粮大户补贴;试验示范补贴政策面积由20亩增加到30亩;低积累品种种子补贴水稻品种标准由52元增加到53元/公斤;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政策大豆种子由4公斤降低为3.5公斤/亩;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补贴政策的产量增加2公斤/亩。
五、解读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实施方案》由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罗启燕;联系方式:78865000。
六、政策兑现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政策兑现机构的名称: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9号
联系方式:023-78842269
工作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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