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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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6年3月18日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制定该《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殡葬管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是落实上位法修订要求2025年11月14日,国务院第7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殡葬管理条例》,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强调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完善殡葬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重庆市亦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在强化公益属性、规范服务管理、推行生态安葬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

二是衔接本级地方性法规2025年2月12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经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作为该条例的配套操作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各项规定。

三是回应民生关切。彭水自治县部分地区存在“厚葬薄养”现象,丧事活动大操大办、攀比成风,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传统殡葬方式对土地、木材等资源造成较大浪费,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还存在安全隐忧。推动殡葬管理立法和实施,旨在解决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之间的矛盾,减轻群众丧礼负担。

主要依据包括:《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策框架与核心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四十三条,涵盖总则、殡葬职责、殡葬设施、殡葬服务、监督管理和附则,构建了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的殡葬事务管理体系。

总则:明确改革方向和基本原则

)总体方向: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殡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同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和宗教习俗,对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应当给予支持,他人不得干涉。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强调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移风易俗,以文明形象引领社会新风尚。

)殡葬职责: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

《实施细则》第二章明确了各部门的殡葬管理职责,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惠民殡葬补贴办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同时,建立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利用“渝逝有安”平台、“96000”殡葬服务热线,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用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地搭设灵棚、修建墓地等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殡葬改革配套政策资金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殡葬设施项目投资审批和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管理,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死亡证明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殡葬设备、丧葬用品及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管理。

林业部门:依法保障安葬用地,打击毁坏林地建坟,严格查处林区焚烧祭祀用品等火灾隐患行为。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宗教人士殡葬活动的政策指导与协调。

基层组织职责方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殡葬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将殡葬管理事务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委员会应将治丧天数、丧礼范围、烟花爆竹燃放限额等通过自治程序纳入村规民约。

值得一提的是“96000”热线是重庆市民政局官方殡葬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咨询、抚慰悲伤、投诉建议等一站式服务,凡通过该热线预约合法殡葬服务机构进行遗体接运并实行火化的,可享受首次遗体运输费最高230元的减免。

(四)殡葬设施:规范建设与节地导向

《实施细则》对各类殡葬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突出节地生态安葬导向。

设施建设审批: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火葬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自治县民政部门批准。

墓位占地面积标准是核心监管内容:安葬类型单体墓位合葬墓位墓碑高度

骨灰安葬单人骨灰墓≤0.5平方米双人合葬骨灰墓≤0.8平方米

遗体安葬单人遗体墓≤4平方米双人遗体墓≤6平方米墓碑高度≤1.5米

节地生态导向:禁止修建超标准大墓和“活人墓”。火化后骨灰倡导格位安葬,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土葬区内的逝者遗体,应在公墓公益性墓地安葬,或采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生态方式。

墓位(格位)使用周期管理: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一个使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届满需续用。墓属应从新缴纳墓穴(格位)管理费管理费应专项用于墓地绿化、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殡葬服务:惠民公益与规范管理并重

遗体接运与存放:人员死亡后,家属或单位应及时通知殡葬服务机构接运遗体。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公布殡仪馆联系方式。殡葬服务机构存放遗体一般不超过3天,因办案需要保存在殡葬服务机构的,不得超过30日。

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是群众最关心的内容:

惠民殡葬补贴: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困难群众救助: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人体器官捐献者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预计惠民效益:推行绿色殡葬,预计每年向治丧家属补贴350万元,为群众节省治丧费用上亿元,减少丧葬用地100余亩,节约木材2500余立方米

价格与服务规范:殡葬服务机构应在场所显要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误导、捆绑或强迫提供服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

治丧时限倡导: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土葬改革区原则上不超过5天,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居民共同遵守。治丧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在城镇街道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

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殡葬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在违规行为查处方面,对殡葬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殡葬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纳入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三、核心亮点解读

亮点一:突出惠民公益,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施细则》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彭水自治县现有常住人口和死亡率测算,推行绿色殡葬预计每年为治丧家属补贴约350万元,总体节省群众丧葬费用上亿元,有效回应了“死不起”的社会关切。

亮点二:强化节地生态,推动绿色殡葬发展。严格限定墓位占地面积,骨灰单体墓位不超过0.5平方米,遗体单体墓位不超过4平方米。禁止修建超标准大墓和“活人墓”。推行林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地复合利用,为群众提供生态、节约、惠民的公益生态安葬设施。经测算,此举预计可为全县减少丧葬用地100余亩,节约木材2500余立方米。

亮点三: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规定殡葬服务机构应在场所显要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禁止巧立名目、捆绑销售、强制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亮点四:尊重民族习俗与文明新风并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和宗教习俗,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应予支持,宗教人员可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遗体。同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人物等带头移风易俗。

亮点五: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促进殡葬移风易俗的具体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托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开展议事协商、道德评议等活动,大力推动丧事简办,倡导厚养礼葬。

四、群众关注焦点问答

    1问:我家人在火葬区去世,应该怎么办?

  答:家属或单位应及时通知殡葬服务机构接运遗体。殡葬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安排专用车辆按约定时间接运遗体。遗体应在当地殡葬服务机构就近火化。如需跨区域运输遗体,需凭运输目的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接收证明办

2问:办理丧事有哪些地点限制?

答:在文明治丧示范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丧事活动应当到殡葬服务机构或属地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在示范区外,不得在城镇街道、公路、广场、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3问:治丧时间有无规定?

答: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原则上不超过3天,土葬改革区原则上不超过5天。村(居)民委员会将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共同遵守。

4问:骨灰堂、公墓墓位可以用多久?

答:一个使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届满后需续用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续用手续;未办理的将由运营单位收回并对骨灰进行妥善处置。

5问:低收入群体有什么殡葬优惠政策?

答:建立殡葬救助制度,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6问:选择生态安葬有什么补贴

答: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重庆市层面已出台政策,对选择骨灰立体安葬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对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散撒等生态安葬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以引导更多群众选择绿色生态安葬方式。

7问:办理殡葬服务遇到乱收费怎么办?

答:可通过“96000”殡葬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该热线24小时提供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也可向自治县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五、保障落实机制

《实施细则》从三个层面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财政投入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殡葬改革配套政策资金保障,保障殡葬事业财政投入。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实现普惠共享。

二是宣传教育引导。自治县每年清明节所在周为殡葬改革宣传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殡葬移风易俗、厚养礼葬宣传活动,弘扬文明殡葬新风。

三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定期对殡葬管理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文明治丧示范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公布。各涉及部门应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后一年内,出台相关的配套实施办法。

六、施行时间与咨询渠道

《实施细则》自2026年3月18日正式施行。由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解释。群众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殡葬服务热线:96000(24小时服务)。

主管部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