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府办发〔2025〕1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5年生猪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5年生猪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文有删减)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彭水自治县2025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主两辅两传统”产业布局,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发展目标年底存栏生猪3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4万头。全年累计出栏生猪60万头,实现经济产值12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生猪良繁建设,提高科技贡献效益。巩固已建生猪养殖场(户)稳定生猪产能,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加强优良种猪更新等良繁体系建设,鼓励养殖企业推广使用良种公猪原种精液进行改配,不断提高综合效益。
(二)加强生猪产能建设,巩固壮大生产规模。一是着力特色生态猪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特色生态猪生产基地,通过“公司+村集体经济+农户”的合作方式,构建生态猪产业体系,强化地方品种的发展与保护利用,探索特色生态猪产业发展路径。二是加大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在适养区内新建标准化中大型生猪育肥场,配套完善生产、防疫及环保等生产一体化、自动化设施设备。三是提升老旧圈舍改造建设。加快老旧生猪圈舍改造,配套建设相关生产、防疫及环保等设施设备,提高生猪产能。
(三)搞好重大疫病防控,保障安全生产发展。按照“整合、完善、巩固、提高”的要求,强化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在继续抓好普防普免强制免疫的同时,在良种场和规模养殖场探索实施“以监定免”和重大动物疫病净化措施。着力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发展。
(四)做好粪污综合利用,不断强化生态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抓好生猪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生猪产业绿色健康发展。以生猪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全力抓好养殖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政策支持
(一)强化生猪良繁建设。重点支持有种畜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猪企业,大力推广原种及良种公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技术,以着力提高优良种猪的利用率,减少疾病传播途径,增加综合效益。对引进原种及良种公猪精液的种猪企业进行补助,全县计划安排2个场。
(二)提升生猪产能建设。对原建猪场较为陈旧老化,不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业主新建或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对圈舍建设或改造进行补助,全县计划安排10个场。
(三)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对年出栏3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用途为发展生猪养殖机具设备、饲料、生猪等发展生产给予贴息补助,所产生贷款利息(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给予50%的补助支持。
(四)做好养殖保险保障。按能繁母猪保险赔付金额2000元/头、育肥猪保险赔付金额1000元/头标准给予保险费补贴。新推生猪期货价格保险业务,养殖业主据情拟办。
(五)做好重大疫病防控。一是支持春秋两季猪瘟疫苗、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二是对全县突发自然灾害、动物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三是支持动物防疫监督,有效防范外来疫病输入。四是支持项目规划咨询及养殖实用科技培训等技术支撑。
(六)搞好粪污综合利用。对养殖场建设配备完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相关设施设备给予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彭水自治县生猪产业发展工作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彭水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资金安排、招商引资等统筹协调工作,并安排落实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生猪产业发展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加强资金保障。继续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县上统筹资金不断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加强资金监管,严防截留、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利用。
(三)强化监管考核。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制度,建立生猪生产责任清单,对乡镇(街道)生猪产能调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