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府办发〔2025〕14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5年蔬菜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5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彭水自治县2025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实现蔬菜产业“生产发展稳定、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可持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切实保障我县蔬菜供应。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稳产保供、单产提升”为总体思路,重点发展高山蔬菜、设施蔬菜,稳面积,提单产。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25万亩,总产量42万吨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稳定生产基地发展。充分利用我县立体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展多元化蔬菜种植基地。继续打造以汉葭街道、绍庆街道等为重点的“保供基地”;以大同镇、桑柘镇、石盘乡等为核心的“高山蔬菜产业带”;以新田镇、保家镇、高谷镇等为主的“平坝地区时令蔬菜产业基地”。重点支持蔬菜种植主体建设高产种植基地和设施蔬菜。
(二)狠抓产销供需均衡。大力推进老旧蔬菜基地设施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充分挖掘冬闲田潜力,在抓好主茬蔬菜生产前提下,提前对速生叶菜及食用菌、芽苗菜等进行适度规模的布局生产。要突出抓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适时发布产销信息,提供权威可靠的产销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做到产销、运输和物流三个“畅通”,完善应急调控体系,确保蔬菜流通有序、供需均衡。要充分发挥新型流通业态和“互联网+”优势,促进蔬菜出村进城,实现优质蔬菜产得出、销得脱、卖得好,防止“菜贵伤民”和“菜贱伤农”。
(三)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蔬菜产地初加工,重点扶持蔬菜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冷链运输等,减少流通环节,畅通流通渠道,积极与大型商超、龙头企业等对接,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支持蔬菜生产大户、农民合作社发展,形成集加工、仓储和冷链物流于一体的专业化冷鲜蔬菜全产业链运营模式,提高综合效益及保供能力。
(四)重抓单产惠农增效。大力扶持蔬菜种植主体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优选品种、技术、设施,建设标准化、轻简化、集约化生产基地,实现蔬菜品种较上年单产明显提升。严格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将蔬菜种植面积、产量等任务分解细化到地,实现产业增效、菜农增收。
(五)加强蔬菜品牌培育。积极开展蔬菜“三品一标”品牌创建,鼓励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加大蔬菜产品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农产品展销活动。扶持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和蔬菜加工项目,打造一批特色名优产品品牌,助推蔬菜产业品牌化发展。
(六)强化蔬菜安全保障。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蔬菜种子行为,规范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保护菜农权益。抓好蔬菜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工作,有效保障农资市场供应。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做好从源头到销售进行蔬菜安全管控,追溯不合格产品,让市民食用上放心蔬菜。
(七)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全面推广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提高嫁接育苗、基质穴盘育苗、水肥一体化、黑膜防草、病虫害绿色防控、种养循环、尾菜利用、防灾减灾等新优技术应用率。充分发挥低海拔地区大棚温室、智能控制等设施栽培功能,提早进行瓜果菜类蔬菜集约化育苗,为设施栽培提供优质壮苗,避免早春菜生产延误。露地栽培尽量采用大棚育苗,大田栽培用地膜和小拱棚覆盖栽培,预防严重倒春寒对大田蔬菜的影响。要持续开展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指导。积极邀请蔬菜生产专家来彭开展技术培训及田间指导工作,提升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蔬菜专家、生产能手。建立院地、校地合作,鼓励支持市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来彭开展蔬菜品种展示、品种筛选等试验示范。
三、扶持政策
(一)蔬菜基地补贴。支持培育100亩以上高质高效示范蔬菜(不含青菜头)基地经营主体,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标准为:200元/亩(食用菌按1:5的比例折算)。
(二)蔬菜设施补贴。支持建设蔬菜加工厂房、加工设施设备、标准蔬菜大棚、冷链设施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实际有效总投资的50%。
(三)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县内种植青菜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将青菜头运输到指定收购地点销售,经申报核准予以政策补贴,标准为:80元/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强化对全县蔬菜生产的统筹指挥。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对蔬菜生产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蔬菜生产的重点工作,注重分工协作,做好协调服务。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全年蔬菜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开展年度考核。压紧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对没有完成蔬菜生产任务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提升“菜篮子”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5年乡镇(街道)蔬菜目标任务表
附件
彭水自治县2025年乡镇(街道)蔬菜
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吨
序号 |
乡镇(街道) |
面积 |
产量 |
保供基地 |
1 |
汉葭街道 |
1.40 |
2.40 |
是 |
2 |
绍庆街道 |
1.32 |
2.25 |
是 |
3 |
靛水街道 |
0.85 |
1.20 |
是 |
4 |
高谷镇 |
0.70 |
1.15 |
|
5 |
郁山镇 |
0.92 |
1.45 |
|
6 |
保家镇 |
1.50 |
2.70 |
是 |
7 |
桑柘镇 |
1.50 |
2.70 |
|
8 |
鹿角镇 |
0.65 |
1.15 |
|
9 |
黄家镇 |
0.50 |
0.90 |
|
10 |
普子镇 |
0.65 |
1.15 |
|
11 |
龙射镇 |
0.75 |
1.20 |
|
12 |
连湖镇 |
0.95 |
1.10 |
|
13 |
万足镇 |
0.45 |
0.80 |
|
14 |
新田镇 |
1.22 |
2.25 |
是 |
15 |
鞍子镇 |
0.55 |
0.95 |
|
16 |
平安镇 |
1.15 |
2.05 |
|
17 |
长生镇 |
0.20 |
0.40 |
|
18 |
龙溪镇 |
0.45 |
0.80 |
|
19 |
梅子垭镇 |
0.45 |
0.75 |
|
20 |
太原镇 |
0.25 |
0.36 |
|
21 |
大同镇 |
0.55 |
1.00 |
|
22 |
鹿鸣乡 |
1.15 |
1.95 |
|
23 |
诸佛乡 |
0.25 |
0.36 |
|
24 |
走马乡 |
0.60 |
1.00 |
|
25 |
石柳乡 |
0.45 |
0.90 |
|
26 |
岩东乡 |
0.45 |
0.80 |
|
27 |
润溪乡 |
0.85 |
1.20 |
|
28 |
棣棠乡 |
0.35 |
0.55 |
|
29 |
乔梓乡 |
0.30 |
0.56 |
|
30 |
龙塘乡 |
0.40 |
0.75 |
|
31 |
联合乡 |
0.25 |
0.36 |
|
32 |
芦塘乡 |
0.25 |
0.36 |
|
33 |
朗溪乡 |
0.74 |
1.30 |
|
34 |
善感乡 |
0.40 |
0.66 |
|
35 |
三义乡 |
0.25 |
0.36 |
|
36 |
双龙乡 |
0.25 |
0.46 |
|
37 |
石盘乡 |
0.50 |
0.90 |
|
38 |
大垭乡 |
0.30 |
0.46 |
|
39 |
桐楼乡 |
0.30 |
0.36 |
|
合计 |
25.00 |
42.00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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