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03XY/2025-0003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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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发〔20259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县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划定成果如下:

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39个镇(街道),共计3005个图斑,面积859.71km²。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林地划入面积为859km²,草地划入面积为0.71km²,总划定面积占县土地面积的22.06%

在此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种植经济林的,要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特此公告。

附件:1.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627



附件1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

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备注

汉葭街道

5130.92

191.84

绍庆街道

2833.88

126.29

靛水街道

2449.59

221.12

鞍子镇

3257.69

126.05

保家镇

3077.19

205.07

大同镇

564.15

47.67

大垭乡

2676.02

68.56

棣棠乡

2797.86

91.39

高谷镇

2482.61

116.38

黄家镇

1360.74

84.33

朗溪乡

1406.69

59.45

连湖镇

1144.45

72.27

联合乡

1482.97

69.57

龙射镇

4285.35

160.34

龙塘乡

1187.30

84.92

龙溪镇

2209.69

81.24

芦塘乡

1074.45

47.55

鹿角镇

3155.16

121.73

鹿鸣乡

2002.74

128.03

梅子垭镇

1362.07

69.88

平安镇

1406.38

76.88

普子镇

5073.71

178.59

乔梓乡

1191.33

66.07

润溪乡

2654.40

106.64

三义乡

2768.35

76.04

桑柘镇

2146.53

186.75

善感乡

1917.10

77.42

石柳乡

328.56

43.89

石盘乡

1141.60

59.41

双龙乡

1551.81

54.97

太原镇

3988.37

98.86

桐楼乡

1092.46

37.95

万足镇

1797.62

62.01

新田镇

1895.16

129.02

岩东乡

3093.14

72.38

郁山镇

2126.27

138.88

长生镇

1490.40

57.40

诸佛乡

2821.15

122.69

走马乡

1545.45

75.95

合计

85971.32

3895.48

附件2  彭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